台灣區航太工業同業公會
Taiwan Aerospace Industry Association

中華民國第49屆、海外華人第35屆創業楷模獎選拔

2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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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會員大家好
為表揚中小企業家刻苦堅毅、淬勵奮發之創業精神,暨對企業經營者致力開創事業造福人群、創造經濟繁榮等優異事蹟有所獎勵,以提供有志創業青年良好的借鏡與典範,特舉辦創業楷模選拔。
一、受理期間:自公告受理申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參獎資格:
(一)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二)參選人投資金額: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或持股比例達5%(以「每股面值」計算,可合併父母、配偶、子女;惟個人名下持股不得為零)。
(三)國籍: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四)年齡:65歲(含)以下。
(五)參選人:
1.凡白手起家、第二代承接、自他人接手或內部創業者,實際經營參選事業體滿三年,惟第二代承接,須擔任董事長、總經理、執行長...等約當職位滿五年。
2.參選人若跨多種事業時,應擇一主要事業體參選,並將關係企業資料簡要列舉,以便提供評審委員評分參考。
3.曾獲本獎項之企業,如已出售或被併購者,即可視為一新事業體,不受一家企業僅能推派一人參選之限制,惟參選人須接手滿五年。
(六)參選事業體:
1.2025年12月31日止成立滿三年,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核准設立之各類正當行業。
2.最近三年平均稅後淨利須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或前一年度稅後淨利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
3.事業體如經集團內部整併後喪失法人資格(無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者,僅能視為該集團下之事業處(部),不具參選資格。
4.如已在大陸設廠或設立營業據點者,其於臺灣與海外(大陸除外)之參選主事業體營業額,得與當地之營收一併計入。
(七)推薦單位:參選人得由中央及縣市政府首長、(僑居地)政府機關、我國駐外單位、金融機構、學術研究單位、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管理中心、國內外工商社團、歷屆創業楷模得獎者,擇一具名推薦即可。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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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Award/Award.aspx?kind=2&menu_id=44718&award_id=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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