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區航太工業同業公會
Taiwan Aerospace Industry Association

綠提振興國防產業條例 杜絕低價搶標

2015/10/1

綠提振興國防產業條例 杜絕低價搶標

立法院民進黨團上午提具「振興國防產業條例」草案送院,希望能在近日內排入院會報告事項。草案中律定,「列管」的特定軍品,首次招標二年後,仍無國內廠商或法人得標者,確認無法自國內取得,才能啟動外購程序;草案中把列管軍品分為三等,將另由主管國安單位認定。草案中也要求,列管軍品的招標以主合約商統包全系統研製及全壽期維修為原則,杜絕軍品交貨後斷貨無人維修的窘境。

海軍陸戰隊傳出官兵個人帆布裝具破舊,生產廠商交貨後就不見蹤影而無人維修,須由上士自備裁縫機隨軍車縫維修的窘境。這項草案試圖以全壽期採購形態,解決軍備採購面臨低價搶標造成品質不良的問題。

草案由民進黨立委姚文智、林岱樺等37人提具,被視為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國防施政重要政策。草案中軍品定義,泛指指國軍執行國家安全及國防目的直接相關並符合國軍規格的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武器彈藥是指各式具殺傷力的槍、砲、火箭、炸彈、飛彈、水雷、魚雷、動能武器等與搭載發射的車輛機艦載具,以及支援相關系統及載具之指揮、管制、通訊、資訊、情報、監視與偵查設備,資訊網路攻防的硬軟體都適用。作戰物資係指糧秣、被服、燃料、陣營具、醫療器材、藥品、個人防護裝備、通用個人電腦與行動裝置等,製造或使用武器彈藥所需之材料或儀器等。至於其中何謂一般軍品與1到3級列管軍品,另由主管單位認定。

草案第9條規定,列管軍品經首次招標二年後,仍無國內廠商或法人得標者,經主辦機關共同評估送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得改列為外購列管軍品。

草案說明指出,為杜絕以操弄、壓縮建軍時程來排除本土國防產業研製的可能,草案將明定:除主管機關已核定的外購列管軍品外,各等列管軍品均需事先向本土國防廠商公開或通知需求,且須經一定時間的國內招標程序仍無國內廠商得標,經主辦機關共同評估確認無法由國內取得,始得啟動外購程序。

草案第11條同時律定,軍品的採購不適用現行政府採購法第39條「設計及製造分離」的規範。列管軍品的招標以主合約商統包全系統研製及全壽期維修為原則。而基於軍品之獨特性及機敏性,不受政府採購法第39條限制。同時,基於鼓勵產業整合、契約權責合一、降低行政負擔、全壽期維修列計,列管軍品的招標以主合約商統包全系統研製及全壽期維修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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