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
2016/5/24「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5月19日以環署水字第1050038631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詳如附件)
公告已載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
(網頁: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
「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5月19日以環署水字第1050038631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詳如附件)
公告已載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
(網頁: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