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區航太工業同業公會
Taiwan Aerospace Industry Association

漢翔已轉民營 政院通過廢止「漢翔設置條例」

2018/1/25

2018-01-25 聯合報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經濟部函擬廢止「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表示,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014年8月21日移轉民營,於同年8月25日股票上市,該公司之組織、業務、人事、預算與決算、董事與監察人派任等事項,應適用一般民營上市公司法令規定,且該部依「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規定辦理之土地移轉作業已接近完成,因此函擬廢止設置條例。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於1995年5月31日公布,漢翔也成為國營發展航空工業之國防科技公司;該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本公司土地應為國有。但該土地作為航空工業之使用時,需整修或擴建時,政府應予同意,並不得收回。」

經濟部表示,依前述規定,漢翔公司於國營時期所需土地均向經濟部承租,惟該公司民營化後,經濟部管有之該等國有土地,依法均須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

漢翔民營化雖已3年多,但經濟部為確保漢翔公司民營化後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期間土地租用無慮,故於該等土地辦理接管作業將近完成時,始辦理「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預告廢止程序。如今,土地移轉作業已接近完成,因此函擬廢止設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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